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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04-24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核稿:  终审:刘艳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制定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一、开题目的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开题报告是对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一个阶段性考核,对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开题时间

我校两年制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一般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未能按期开题的研究生,不允许按正常毕业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开题报告内容及要求

1、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应在充分掌握有关文献资料或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和分析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的研究情况、前沿动态、发展趋势、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等。内容主要包括:

(1)论文选题目的及意义;

(2)该课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该课题所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技术难点;

(4)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基本条件、已有基础、前期准备、可利用资源、导师指导能力等);

(5)主要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6)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7)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5篇,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不少于10篇。)

2、开题报告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其中校内导师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负责人,全程指导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及撰写,校外导师全程参与指导。研究生导师应及早通知所带研究生并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要求研究生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实践调查和初步研究后,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学术兴趣,共同制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

四、开题报告评审

1.开题报告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严格把关,公开答辩。各培养学院及相关专业学科点负责组建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根据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标准,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评议。

2.专家组由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1人,专家组须有1名来自基础教育一线专家。

五、开题报告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开题要求和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开题后,在开题报告会前1周,提交《开题报告书》至培养学院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审阅。

2、开题准备

各培养学院要提前制定开题报告会方案,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前3天报研究生处备案。方案包括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设答辩秘书1人)、分组情况等。

3、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题报告人要根据开题报告内容,制作汇报PPT,阐述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开题结果处理

开题报告结束后,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并填写开题报告审定意见。考核结论以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记。开题报告通过者,应在一周之内根据专家组评议审定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开题报告暂缓通过者,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在一个月之内提交至开题报告考核专家组组长审定;开题报告未能通过者,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并在二个月之内重新进行开题答辩,如仍未通过者,延期至下一年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5、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工作完成后,培养学院应及时将研究生开题情况报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备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抽查。

六、其它

本试行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由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校科〔2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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