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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2023版)

发布日期:2023-12-18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核稿:  终审:刘艳 点击:

为更好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2013)》,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新定位,在2018版的基础上,现将2023版“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通过实行“一对一”贴心指导,最终达成“以生命激扬生命,用四年影响一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思想品德上:突出师德师风涵养,引导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专业能力上:突出从教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学好各类课程,不断提高学生专业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更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二、任职资格和选配

(一)任职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职专任教师。

(二)选配程序

1.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导师组,教研室主任为导师组负责人;

2.新生入学后,政法系即启动导师制工作,将新生均分给五个导师组;

3.各导师组择机为师生相互熟悉创造条件,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并确定指导关系;

4.导师组定期开展指导工作总结,导师之间相互分享指导心得。

三、导师工作职责

(一)原则要求

导师应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爱生如子”的教育情怀,能够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二)指导内容

1.品德。指导教师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教育、影响学生,使学生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困惑。

2.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专业认同意识,确立专业发展方向;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加强对专业素养与从教能力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基于专业兴趣与爱好基础上的学习目标与计划。

3.教科研指导。引导学生多读书,培养学生学术兴趣;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指导好学生做好毕业论文。

4.个性化培养。针对学生兴趣与爱好,制订个性化育人方案。

(三)基本任务

在四年指导周期内,完成“七个一”的基本指导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指导学生做一次专业学习与发展方向的规划(大一上);

2.指导学生制定名著阅读规划及传授读书方法(大一下)

3.指导学生做一次“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设计(大二上);

4.指导学生做一次“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大二下);

5.指导学生编写一个以“大众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案例(大三上);

6.指导学生每学期撰写一篇与专业有关的读书报告、小论文或调研报告。可以结合课程论文来撰写(大一、大二、大三)。

7.指导学生撰写本科生毕业论文(大四)。

在完成“七个一”基本任务基础上,导师应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给与相应指导。

四、考评及相关要求

(一)导师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导师指导工作将以课时方式在年终绩效分配时予以体现。

(二)实行两年一次的导师考核。对认真负责、指导效果明显的导师,将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指导存在问题的导师,由各指导组负责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提醒。

(三)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联系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导师评语为不合格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不得被评为良好以上等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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