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力,男,安徽六安人,法学硕士,合肥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安徽坤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主讲课程】
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民法学
【代表性教科研项目】
1.主持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无效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09sk259);
2.参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08jyxm464);
3.参与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和谐校园建设的高校学生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4.2014年承担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教育法规案例库》建设”。
【代表性教科研成果】
1.《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07年第5期全文转载) ;
2.《殊途同归——析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之争》,《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3.《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研究》,《管理学家》2010年第4期;
4.《论保险合同无效时的信赖利益损失》,《学术界》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