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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12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核稿:  点击:

皖办发〔20138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2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党管人才工作各项要求,为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加强宣传引导

  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原则,是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党管人才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意见》提出的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我省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宣传引导,使干部能掌握、人才能了解、社会能知晓。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推动《意见》重点任务的落实,使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全社会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二、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抓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项工作,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人才工作,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党委常委(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安排1次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

  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和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贯彻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加强统筹协调,搞好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完善工作格局,增强工作合力

  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发挥主导作用。省级组织部门重点抓好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工程设计、重点人才培养、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市、县级组织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做好牵头制定人才政策、实施特色人才项目、培养实用人才等工作。  

  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及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农业部门、民政部门是承担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承担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部门,要依据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各类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工程,制定并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

  切实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引导和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所在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以灵活机制做好本单位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人才载体建设,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打造干事创业的平台。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从事国际人才交流的民间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四、优化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制度。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都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

  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同级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部署,及时将年度人才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跟踪问效的职能,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根据各部门相关职责,做好统筹安排,促进人才工作高效运转。

  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综合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人才工作的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加强人才工作信息交流。

  健全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工作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和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探索建立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市、县(市、区)人才发展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的有效办法。

  五、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围绕发展抓人才。各级党委要紧扣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突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以及美好乡村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实施好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不断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指导。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搞好人才结构分析、流动趋势分析和需求动态分析。加强城乡、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和革命老区、皖北地区等欠发达地区人才培养开发,积极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并举。指导市、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分类推进人才强市、人才强县、人才强企、人才强校、人才强院工作。

  推进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政策突破带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积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制定招才引智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

  加强各类优秀人才的联系服务。建立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及各类优秀人才制度。各地要定期组织推荐优秀人才活动,省、市、县三级党委直接联系和掌握的各类人才要分别达到1000名、300500名、50100名。建立高端人才信息库,探索以现代信息手段联系服务专家的新方法。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咨询作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选好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暂无条件设立专门机构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人才工作。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机构,或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人才工作。要注重加强人才工作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者宏观谋划、沟通协调、管理服务能力。  

  七、加大人才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重大人才项目实施。要建立人才投入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  

  八、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体系,把人才工作纳入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党政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考核实绩分析评价指标内容。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年终的考核考评,每年对市、县(市、区)和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一次考核。人才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和系统也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认真进行考核。要综合运用好考核结果,推动人才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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