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
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到本通知单签
发之日,在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
策》)中,你已
旷课 节;事假 节;病假 节;
迟到早退 节;未按规定完成作业 次。
请引起足够重视,完成相关课程学习。
本通知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思政部、学生所
在院(系)部各留存一份。
(附)《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第4条:课程学习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课程警示,并以口头形式警示学生本人。
1、单门课程无故缺(旷)课超过学时总数四分之一但未超过三分之一者。
2、单门课程平时考核(含不同考核方式)未通过达到3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