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进 度 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开课单位:政法与管理系 |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
总学时:48 |
理论学时:40 |
实验学时:8 |
授课专业:全院理科 |
授课年级:11级 |
学生人数:1500人 |
多媒体授课时数比例:90% |
主讲教师:邱克、吕明、周琴、张昕、徐自力、马建、汪良敏、刁文彬 |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
|
|
填表日期: 2011 年 9 月 10 日
周次 |
起迄日期(月、日) |
教学内容(写明章、节、目) |
实践活动(实验、作业、讨论、考核等) |
备注 |
1 |
9.1—2 |
|
|
|
2 |
9.5—9 |
|
|
|
3 |
9.12—16 |
|
|
|
4 |
9.19—23 |
|
|
|
5 |
9.26—30 |
绪 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第一节 适应人生新阶段
第二节 肩负历史新使命
第三节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四节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
讨论:大学新生应该怎样适应大学生活? |
|
6 |
10.3—7 |
国庆放假 |
|
|
7 |
10.10—14 |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第一节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节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第三节 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
思考题:大学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理想? |
|
8 |
10.17—21 |
实践课 |
|
|
9 |
10.25—10.29 |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第一节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第二节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第三节 做忠实的爱国者 |
讨论:大学生在新时期应该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
|
10 |
10.31—11.4 |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第二节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第三节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
思考题: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
|
11 |
11.7—11 |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第三节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第四节 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
讨论:大学生怎样树立诚信品质? |
|
12 |
11.14—18 |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
思考题: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
|
13 |
11.21—25 |
实践课 |
|
|
14 |
11.28—12.2 |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一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
讨论:大学生谈恋爱的利与弊 |
|
15 |
12.5-9 |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
思考题: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
|
16 |
12.12-16 |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结束语 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复习迎考 |
思考题:如何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
|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主任(签字):
注:①本表中教学进度安排应依据教学大纲制订。
②本表于开学两周内由任课教师填写好,一式两份,系、教务处各一份。
③本表经教研室、系主任签审后应严格执行,不得轻易变动。